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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候春黎

    我於1999年7月23日進京上訪、護法,當地派出所民警在提審材料上寫的是去北京旅遊。問我煉不煉法輪功,回答在家煉,但他卻給寫不煉。當時因對大法體悟不深,縱容邪惡勢力安排,在“書面材料”上簽了字。2001年11年3日,在戒毒所看望大法弟子時,同年在向法制科要求釋放大法弟子時,他們問我煉不煉,違心向邪惡勢力妥協說聲“不”。作為一名大法弟子,在正法時期背離大法、背離師父,犯下滔天大罪。經過學習《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因為這種觀念在人這兒也都是敗壞了以後才形成的,而那些神他不會這樣,他沒有這樣的思想,他認準的路一定會走下去”。自己體悟到:無論在任何環境下,要對大法堅如磐石,不能向邪惡勢力妥協。特此嚴正聲明:我在任何環境下所簽的不利於大法和師父的字、言行,聲明一律全部作廢!今後跟上正法進程,用理智、智慧向世人講清真相,助師世間行,精進實修。同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8/20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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