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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孝瓊 我現年59歲。因對江澤民集團的“自焚”騙局提出質疑,而被非法判勞教2年,於2001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在被非法勞教期間,由於放不下人的根本執著,接受邪悟,給我的修煉留下了污點,這是我的最大恥辱,也是對大法的侮辱,痛悔莫及。特此最最嚴正聲明,我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修煉者言論、行為的全部統統作廢,讓邪惡的舊勢力要我放棄修煉的圖謀徹底破滅。我要做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舊勢力安排,要全面講清真相,正念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堅定地維護好大法。同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8/205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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