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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爽 由於怕心重,在學校違心的簽了字,在警察提審材料上按過手印,在此聲明一律作廢!在今後法正人間的日子裡,堅修大法心不動,踏踏實實走好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6/90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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