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張崇玲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3/124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