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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險峰 在大法遭受迫害之初,我被單位領導強迫寫了“不煉功保證”。後來被迫害的神志不清時,也說過“不煉功”等對大法不利的話。現在認識到自己對大法犯了罪。聲明:我以前所寫、所說的“不煉功保證”、對大法不利的話全部作廢。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4/1243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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