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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香 我99年進京上訪證實大法、講清真相,被非法抓、拘留一個月後,被迫寫下“保證書”。於2001年春節前有兩名惡警把我強行送去“洗腦”。通過學習老師的經文越發認識到一個真修大法弟子在任何高壓下都不能做出不該做的事。特此聲明我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同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8/205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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