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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黎謝旺、陳志清 1999年7月20日邪惡迫害大法時,我愛人已修大法,當時我還沒有修煉,對大法認識不足。在邪惡爛鬼的威迫下,我無知的燒掉了大法書籍。修大法後,認識到自己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現聲明: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做所為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5/1243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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