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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黎仁修 我是於1996年喜得大法,成為一個修煉法輪功的學員,經常參加集體學法和煉功。因為學法不深,悟性差,所以在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後,我曾經在一次邪黨的小組會上講“我煉法輪功違背了邪黨的宗旨”。後來,我認識到這樣講是錯誤的,是不符合大法的,我要堅修大法到底。嚴正聲明當時講的那些話作廢。我要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以補罪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8/1247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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