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汪亞坪 2004年2月份我先生因煉法輪功而非法受審。我由於學法不精進,常人心太重,最終在先生的“取保候審書”上簽了名。經過後來學法,我個人認識到了這是向舊勢力妥協,沒有能夠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我現在聲明:當時的簽名作廢。爭取將大法弟子所必須做的三件事做好,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8/124709.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