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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春 我是1998年得法的,在修煉不精進的時候,在1999年7.20邪惡瘋狂破壞大法的時候,放棄過修煉。在和丈夫發生矛盾的時候,丈夫撕毀了大法的書,我在怕心的指使下,做了一個修煉人不應該做的事,把大法書扔進爐子燒了。是慈悲的師父給了我第二次修煉的機會,讓我又一次走上了修煉的路,我要珍惜師父給我的第二次修煉機會。是師父把我從人類敗壞了的道德邊緣拉了回來,是慈悲的師父在我不清醒的時候,讓我又從新走上了修煉的路。聲明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我今後一定好好珍惜大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徹底與舊勢力決裂,走好以後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9/1247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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