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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志賢 我於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2001年,被強迫到鄉政府派出所洗腦班18天。當時邪悟了,做了一些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2006年2月中旬,在鄉派出所回答“沒有煉”,又一次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今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0/1248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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