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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崇秀 我是1996年6月底有幸得法的,通過學法、煉功,我的心靈和身體得到很大的轉變,人生觀完全轉變了,鄰居都說我年輕了10歲。99年7.20江××開始殘酷迫害大法,單位領導硬叫我“保證不煉功”,我怕它們來抄家,就應付的寫了“保證”,違心的寫了不符合大法的話。現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1/1249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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