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漢友

    我是九五年得法的。我深知法輪大法好,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九九年7.20邪惡開始非法迫害大法後,我被非法抓捕,在邪惡黨委的壓力下,寫了不符合大法的“思想匯報”。2002年10月的一天,我廠公安處夥同市公安惡警強行綁架我去洗腦班,惡警利用邪悟者給我洗腦,不讓我睡覺,威脅說:“不悔過,就得判3∼5年勞改。”我被迫寫了“決裂書”對大法犯了罪。我從洗腦班回來後,得知我廠公安處劉××在省公安廳大會上誣陷我。隨即我向市公安寫了一封長信澄清,並向廠邪黨委寫了“思想匯報、退黨申請書”,還聲明“在洗腦班所寫的一切材料作廢”。事隔不到半年,邪惡公安處長劉××出車禍遭惡報而亡,年僅49歲。嚴正聲明:我在7.20期間、在洗腦班中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概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2/124997.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