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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賴曉暉

    從99年7月開始,我曾兩次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後,押送到洗腦班,後被非法勞教一年。2001年,在勞教所裡自己邪悟了,還帶動了其他人邪悟,給大法造成了巨大損失。後來我有2年時間沒有修煉。後來,在一次講真相後被舉報。2005年,我在被非法關押及在洗腦班期間,寫下了“四書”等罪惡文字,還配合邪惡的要求在會上讀。我的悔恨無以言表。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所做、所寫、所說全部作廢。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2/124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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