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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蒲忠文 我於2004年在講真相、散發真相資料時被人舉報,遭邪惡迫害。在看守所裡,因怕挨打,被強迫給同監關押人員磕了頭。出來後,國安邪惡登門強迫我在限制人身自由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派出所還要去了照片。上述行為不符合大法的要求,不是一個大法弟子的所為,我深感痛悔。在此,我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現在起,我要堅定實修,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3/1250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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