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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賀顯良 99年6月份我被惡人舉報,警察搜走了我的大法書,警察問我是否煉法輪功,我當時沒有承認,警察看我佩戴的法輪圖章,便上來搶,我自己迅速摘下後,拋向空中,當時想絕不能落入惡警手裡,現在想起來愧對師父、愧對大法。這些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聲明作廢。全盤否定一切舊勢力的安排,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3/1250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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