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艷華 我於96年有幸得法,身心都得到了健康,全家受益非淺。可是99年由於沒有過去情關,暫時停止了修煉,在賭氣時說過“不修煉了”。99年7.20後,大法被迫害時,邪惡經常到我家騷擾,讓我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字,由於那時我學法不深,認識不夠,為了逃避邪惡常來干擾,我違心的簽了字,還被邪惡搶走一本《轉法輪》。現在回想起來非常痛悔。我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4/12518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