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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尹麗敏 99年7.20後,在邪惡的迫害下,我交了二本大法書、一盒錄像帶,再後來又把洪法時的橫幅也剪掉扔了。通過學法我認識到這是對師、對法的極大不敬,是犯大罪。嚴正聲明:我所做過的違背大法的一切作廢。感謝師尊給我一次贖罪的機會。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6/1253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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