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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蘇代真 99年8月5日,教委召開“揭批大會”,我就照著電視、報紙上說的誣蔑之辭寫了東西,再由局長修改,我再在大會上宣讀。配合了邪惡,收書、交書、寫“保證”,做了很多不應該做的事,真是不敢回想。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照師父的話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6/1253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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