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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善琴 在99年7.20期間,我由於學法不深,在各種執著心尤其是怕心的驅使下,以及來自家庭的壓力等情況下,做出了對師父、對大法極其不敬的事情,把部份大法書、師尊法像2張、大法旗一面燒掉了。一想此事,心如刀割痛悔不已。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以及生生世世為我所承擔的一切。現在我徹底悔悟,知道錯了。鄭重聲明以前所做的違背大法的所有這一切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彌補對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真修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7/1254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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