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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許金蓮 2004年1月18日資料點被破壞,我和丈夫被邪惡非法扣押在看守所33天,4月丈夫被非法勞教2年。2006年3月25日釋放我丈夫時,司法局和鄉司法所等邪惡逼迫我按手印,不按就要把我扣押,不放我丈夫等。就這樣我動了人心,放不下情,按了手印。我痛苦流淚3天,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天起,我要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一定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7/1254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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