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金梅
以前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彌補過錯,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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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6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7/125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