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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燁燁、劉晶晶、劉青臣 我們全家人都是法輪大法的親身受益者。1999年7月20日邪惡開始非法迫害法輪功,我們全家人都投入到證實大法中。2001年初,媽媽被警察非法抓走了,之後警察每天都到我們家騷擾、威逼並恐嚇我們,強迫我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由於當時年齡小,媽媽又不在身邊,我們姐弟三人便違心的寫了“保證書”。後來得知媽媽在拘留所裡受盡了酷刑折磨都沒有向邪惡妥協,我們內心很慚愧,深感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現嚴正聲明:我們在高壓下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8/1254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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