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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玉伶 2002年3月,我因講真相被非法抓捕、判勞教三年。在勞教所裡受盡了非人折磨:不讓睡覺、拳打腳踢、棍棒打、凍刑、電刑等等。三年期滿後由於拒絕寫“保證書”又被加刑半年。最後在高壓下被迫寫了“保證書”,給自己留下了污點。現嚴正聲明:我在高壓下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8/1254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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