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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興全 99年7.20期間,街道居委會一行到我家抄書,把我正轉移的大法書籍、法像、條幅抄走,並命令我寫“保證書”。由於學法不深,沒有用正念抑制邪惡,就順從了它們。當時我與妻子都修煉,還替她簡單地寫了“保證書”。 在這兩年多的正法修煉時期,雖然沒有放棄修煉,但是在講清真相、揭露邪惡中做得很少,沒有把自己融於法中。與那些用生命捍衛大法、經受殘酷迫害始終保持正念的弟子相比,相差甚遠。 最近在靜下心來之後認真學法,認識到學法修煉是嚴肅的,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所以今天我也替妻子寫出此文,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作廢!我要在最後的正法時期,認真看書學法,向世人講清真相,發正念清除另外空間的邪惡,走正修煉路上的每一步,樹立自己的威德,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同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206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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