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錢興義
在迫害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彌補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0/125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