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竹英 我是村民,身體有各種病,常年醫治無效,醫藥費也不知花了多少。98年,我兒子聽說煉法輪功能治病,我因而得了法。通過學法、煉功才知道大法的珍貴,下定決心一定要堅修到底。2001年我因發真相資料被邪惡非法抓到拘留所,後被非法判了三年。三年裡邪惡對我強行“洗腦”,以各種手段把我害的理智不清,寫了“三書”,同時又按了黑手印,做了對不起大法與師父的事情。以後我一定堅修大法,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1/125547.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