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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徐鳳蓮

    2001年5月14日我從勞教所回家之後,被派出所強行按了黑十指手印。回頭看那段恥辱的經歷,與平時修煉沒有紮紮實實地提高有很大關係,被邪惡勢力所帶動犯下難以挽回的彌天大罪,更是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聲明只是改過的第一步,也同樣是一份誓約,關鍵還要以實際行動加倍彌補我自己的過錯,如果走形式或者沒有切實做好那不就是再次違約、再次欺騙嗎?是絕對的不行的。我嚴正聲明以前按過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手印一律作廢。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20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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