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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向青華 我於98年10月有幸得大法。2000年因上北京為大法討公道、講真相,而先後兩次被邪惡非法送拘留所和看守所。2001年我出差剛回到單位,被原單位惡人舉報,610和公安局政保股,在我辦公室以找我調查情況為由,連哄帶騙又將我非法送看守所,非法送勞教兩年。在勞教所我由於放不下人的情,以及學法不深,接受了邪悟,寫了“三書”,並且還做了很多的洗腦工作。回家後因自己長時間沒學法,又受所傳的亂法的東西的影響,又進入了不二法門,學了佛教。後因慈悲偉大的師尊對我多次點化,我又回到大法修煉中。在此嚴正聲明所說、所寫的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言論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我一定要跟隨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2/1255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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