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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麗芳 我1999年初得法,身心得到了健康。99年7.20非法迫害開始,我們集體到市政府和平請願,邪惡把我們強行拉上了車,非法關進了拘留所,它們辱罵、拳打腳踢,我被迫寫了“保證書”(決裂書),給大法造成很大的損失。鄭重聲明:我以前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聽師父的話,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3/1258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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