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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甘淑蘭 2000年,我因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煉功,被非法判3年勞教。在勞教所裡被強行洗腦,逼寫“五書”,“退出法輪功,揭批師父”。現在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裡被迫所寫的“五書”作廢。堅修大法到底,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3/1258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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