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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春林 被惡黨毒害很深的妻子,用離婚逼迫我寫下了“不做大法資料、不參加法會”的保證。這是一個大法弟子的污點,我不能承認這種不是我本意下的所為。在此嚴正聲明: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廢。從此堅定的做大法弟子該做的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4/1259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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