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宋姝斕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4/125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