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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蘭 2006年3月13日下午,被惡人舉報,非法抓進監獄。在提審時,惡警逼問“還煉不煉了”,我說:“書都沒了,還煉啥,不讓煉就不煉了。” 另外,我隨身給同修帶去一盒煉功帶,當時沒被搜著,進監獄後經常被搜身,我就把帶毀掉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聲明:我說的“不煉”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不動搖。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5/1260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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