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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小敏 40天前對照身份證,發現身份證上的年齡和戶口本上的年齡相差五歲,在改戶口本的時候經派出所做調查核實,打報告上批市局的時候,他問我“傳福音嗎?煉法輪功嗎?”我違心的說“不煉”。在此聲明:我說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按照師父所說的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7/1261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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