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孫麗娟
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緊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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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6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8/126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