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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春華 7.20我去北京之後,受到邪惡的迫害。街道替我寫的“不出去煉功、不去北京”的保證書等,強迫我簽了字。通過學法、煉功,我認識到錯了。現在鄭重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簽字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今後做好師父交給我們的三件事,加倍補償給大法帶來的損失,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9/1263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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