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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振林 自從九六年學法後,身心受益非淺。九九年三月,在中共邪惡集團的操控下,當地邪惡政府夥同公安對我進行輪番轟炸,企圖讓我放棄修煉,最後我被原單位非法開除至今。2002年,我因貼大法標語被非法抓到勞改營三年,在邪悟分子及惡警的誘騙下,產生了怕心,寫了所謂的“悔過書”。給自己留下污點。在此嚴正聲明:我在逼迫下所寫、所說的有損師父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1265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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