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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學珍 我是98年10月份得法的,得法後身心受益。就在大法遭到迫害不久的99年底,我所在的工廠、黨委在各家屬區組織了一次全廠萬人征簽污蔑“法輪功為×教”的活動。我違心的簽了字。做了對大法和師父不敬的事。嚴正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走正師父安排的路,緊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1265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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