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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姚祖珍 九九年法輪功受迫害後,我被社區、公安的邪惡非法監控和管制長達四年之久。後來邪惡公安和社區又上門逼寫“對法輪功的認識”,在其逼迫下我寫了違背良心的話,做了錯事。聲明:我以前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老師交給我們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1265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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