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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乃秀 我是1996年得法的。1999年7.20以後曾經三次遭邪惡綁架。2004年11月再次遭到邪惡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看守所非法關押8個多月後,轉入女子監獄。年過60的我,身心遭到了嚴重的摧殘,在監獄裡經過半年多後,我被洗了腦,寫了“四書”。辜負了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我以前在壓力下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帶來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1266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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