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鳳玲 在99年4.25至7.20期間,因我家是學法小組,派出所惡警經常到我家騷擾,要大法書。因我當時對法理解不夠,認識不深,為了擺脫它們的糾纏,就買了一本盜版的《轉法輪》交了。在第三次被邪惡非法關押時,雖然沒按手印,但簽過名。還有一次,聽說邪惡要抄我家,我在急忙中把沒燒完的廢資料和幾本《明慧週刊》都扔到了垃圾箱裡。現在我悟到:以上幾件事完全都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給大法抹了黑,我後悔莫及。在此,嚴正聲明:以前自己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對大法造成的損失,堅持做好三件事,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3/126737.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