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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洪相

    我以前在看守所所寫的“保證書”、在勞教所所寫的“決裂書”、“悔過書”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材料,以及給單位寫的“材料”等,聲明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按師尊的要求去做。在修煉的這條路上一修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3/20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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