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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喬麗萍 99年7.20以後,同年10月末我與同修進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抓後關進看守所,14天後被放出,又被工作單位帶到洗腦班,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由我弟弟代寫了所謂的“保證”。2000年初,惡警叫我們地區大法弟子到派出所按手印,我被迫按了手印,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2001年末,我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裡,在中共惡黨殘酷迫害、被邪悟者誤導,在惡警迫害威脅中寫了所謂“悔過書”,還寫過“××表”的。在此嚴正聲明:我在惡黨威逼下所言、所行、所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信師信法,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4/1268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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