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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萍

    98年間,由於自己沒有維護好大法,致使家人對大法犯罪,毀了一本大法書籍及師父的法像。99年7.20期間,派出所惡警非法抄家,它們搶走了師尊的法像;後來因我拒絕寫“不煉功”的保證,被派出所非法監禁,逼迫寫“保證書”,當時我橫下一條心,沒給邪惡留下任何“保證”就回家了。回去後,在家人的軟硬兼施下,違心的寫了一份“不煉功”的保證,並和家人一起把大法資料交到了派出所。“十、一”前夕惡警把我非法送到洗腦班,在街道辦事處惡人的欺詐下,我邪悟了,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同修的事,致使同修也遭到非法迫害。以後惡警問我:“還煉?”我就違心的回答:“不煉了。”2001年期間,我又被非法強制洗腦後邪悟,說過、寫過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的話。嚴正聲明: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信師信法,做好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6/126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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