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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愛華 我97年4月開始煉功,99年7月20日放棄煉功。並於1999年7.20中共政府開始迫害法輪功時,在邪惡的強迫下,在一張印有文字的紙上寫了字。那時候邪惡經常找我們去開會,我從來不去,但是我先生替我寫過書面材料,或“保證”,還替我簽過名等等。現在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6/1269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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