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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德香 我是99年7.20以前得法的。在邪惡非法打壓期間,由於怕心和私心,不修煉了。深知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與舊勢力徹底決裂,走師父安排的路,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6/1269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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