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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娟 99年9月20日,單位要求每個人寫一份“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我寫了。愧對大法,愧對師尊。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保證”及一切不利大法的言行作廢。今後以法為師,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6/1269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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