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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俊琴、李建友 2006年4月29日,三個警察兩次闖進我家,其中一個警察在紙上寫了幾行字,大意是說“不與法輪功聯繫,不出去放資料……”,並讓我在上面簽了字,由於當時正念不足,不僅自己簽了,還把丈夫的名字也寫上了。現聲明當時所寫、所簽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走正路,正念正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7/1270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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