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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鉅祥 自己在派出所、公安局寫過“悔改書”,講過對大法不利的話,全部聲明作廢。今後要加倍努力學法,相信法輪大法好,堅修大法到底,彌補自己不足之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9/1272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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